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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國際危險品運輸領(lǐng)域,2類壓縮氣體因其特殊性質(zhì)受到嚴格監(jiān)管。
本文將詳細解析2類危險品通過海運方式出口至韓國釜山港的關(guān)鍵操作要點。
一、2類危險品分類解析
根據(jù)聯(lián)合國危險貨物分類標準,第二類危險品細分為:
2.1類:易燃氣體(如丙烷、氫氣)
2.2類:非易燃無毒氣體(如氮氣、二氧化碳)
2.3類:毒性氣體(如氯氣、氨氣)
二、核心運輸文件要求
1. 鋼瓶檢驗證書
需包含:壓力容器編號、檢測日期、下次檢測期限
檢測標準:符合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(guī)則》(IMDG Code)第6.2章要求
有效期:通常為3-5年,需定期復(fù)檢
2. 限量包裝方案
適用條件:單件凈重≤30kg的氣體容器
豁免優(yōu)勢:可免除部分危包證要求
注意事項:外包裝須標注"Limited Quantity"標識
3. 危險貨物包裝證明
申請流程: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核發(fā)
文件組成:性能檢驗結(jié)果單+使用鑒定結(jié)果單
特殊要求:UN標記需永久性標識在包裝上
2類危險品不能拼箱,只能整柜運輸。
上海危險品貨代ALLE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