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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電池的車輛,通常會歸為危險品,對應(yīng)UN編號3171.
我們來看看UN3171是指些產(chǎn)品:電池驅(qū)動的車輛或電池驅(qū)動的設(shè)備
所以,電動叉車,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滑板車、
電動輪椅車、電動平衡車、電動摩托車、高爾夫球車、新能源汽車
都屬于是這類危險品。
UN3171出口不需要危包證,但是需要按照危險品來訂艙和危申報。
找船公司訂艙需要提供MSDS和UN38.3以及運(yùn)輸鑒定。
UN3171對包裝沒有要求。
上海危險品貨代ALLEN原創(chuàng),禁止抄襲。